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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腕上的纹身他会留着,永远留着。每看到一次,摸到一次,都是在鞭笞那个曾经软弱的他自己,以此为鉴。
作者有话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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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章
烈日高悬的炎炎夏季里,高一的暑假开始了。和贺开一通不痛不痒的通话后,陆什留在了学校,和许逸飞一起打工。
许逸飞机灵,能干,嘴甜,见缝插针地寻找各种赚钱机会,白天去奶茶店和餐厅帮工,晚上给初中小孩补习,凌晨还要去守个店铺。陆什跟着他一起干,每天顶着黑眼圈累得半死不活,一沾床就能睡得天昏地暗。与此同时瘦了好几斤,原本还有些婴儿肥的脸变得棱角分明,越发凸显优越的骨相。
二十多天便赚够了一整年的学费和生活费,工作狂许逸飞总算松了口气,喜滋滋地把到手的工资存好,提议道:“反正也没事做,我带你去我老家玩吧?”
陆什:“老家?”
“在乡下,很偏僻,但很好玩。”许逸飞眉飞色舞地比划,“能上树摸鸟蛋,下河摸鱼,有一大片野生桑葚,吃到饱。”
陆什没什么所谓地点头:“行。”
坐上一辆沾满灰尘年久失修的破客车,在哐当哐当的声音中,客车向着山区出发了。
许逸飞把身份证抽出来递给陆什:“给,你拿着。”
陆什疑惑地挑了挑眉:“嗯?给我做什么?”
“我们要去的地方很偏僻,在很深的山里,要转三次车,坐两天时间。我怕你会觉得被拐卖了,所以身份证先给你拿着呗。”